警方昨日(23日)罕有地去信廣播處處長,點名批評其管轄的香港電台,於上周日(22日)發布一則在中環愛丁堡廣場舉行的集會之報道,認為當中所用字眼與事實不符,會誤導聽眾,又指有關報道會加深大眾對警隊的誤會,「實非負責任的做法」。
警隊官方網頁上載該封由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發予廣播處處長的信函,文中指港台22日於晨早新聞時段播出當日愛丁堡廣場集會的新聞時,報道指「在大會堂對出旗桿的國旗被人擲在地上,其後有幾名防暴警察進入廣場,演變為警民衝突,集會提早結束。混亂期間,警察多次使用警棍、胡椒噴霧,以及舉起過手槍,有在場的人掟水樽等物品還擊,亦有人衝向警察。」
警方澄清指,集會期間有人違法拆下旗杆上的五星旗並擲在地上,警方才上前將之拾起免受破壞,惟此際有人襲擊警察,並企圖救走在現場襲警被捕的一名男子,現場一片混亂,警察才需使用最低武力控制場面。
警方續指,港台的新聞報道指在場人士掟水樽等物品「還擊」,會令聽眾誤會是警方主動使用武力,又強調若沒有人犯法,沒有人使用暴力,警方絕對沒有必要使用武力。警方批評港台的報道「會加深大眾對警隊的誤會,實非負責任的做法」,希望港台的報道能以事實為基礎,「此亦為一個負責任傳媒應有之義」。
警方亦在同日去信《蘋果日報》總編輯,斥該報在報道同一事件時,稱「有人扯下大會堂外中國國旗,五名防暴警即闖入場地『護旗』,遭市民追罵及擲水樽……」,屬誇張失實標題及報道誤導讀者,會製造公眾對警方的仇恨。警方對該報的處理手法深表遺憾,並保留追究權利。
港台回應 表示遺憾
港台指,報道中有關「還擊」的用字,屬事實描述,無意指